“這個路口空曠又沒車”
“闖個紅燈不要緊”
“有急事,闖紅燈沒事兒”
......
但不論哪個借口
都不能成為闖紅燈的理由
因為誰都不知道
闖紅燈的下一秒
到底會發生什么
2023年12月12日13時07分許,在興安盟科右前旗科爾沁鎮札薩克圖西街,蘇某駕駛二輪電動車由西向東行駛至十字交叉路口處時,眼看著路口紅燈已經亮了幾秒鐘,蘇某不顧及自身安全徑直加速行駛,沒想到在十字路口中央與由南向北胡某駕駛的小型轎車發生碰撞,造成雙方車輛不同程度損壞、蘇某受傷的道路交通事故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第九十一條和《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》第六十條第一款(一)項的規定,當事人蘇某應當承擔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,當事人胡某無責任。
內蒙古交警提醒
安全與守法同在,事故與違法相隨。廣大駕駛員一定要按照規定車道行駛,切勿闖紅燈,安全文明出行。同時,安全頭盔是大家在日常出行時容易被忽視的“細節”,細節關乎生命,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出行,駕乘電動車請自覺正確佩戴安全頭盔。(姜浩/通訊員)
責任編輯:張宇